7.1.1 有效喷射时间和喷射距离试验


7.1.1.1 将推车式灭火器称出质量后,放置在20℃±5℃环境中,并保持24h以上。
7.1.1.2 将推车式灭火器从20℃±5℃环境中取出,并按正常使用位置放置,在5min内进行连续喷射。试验时将喷射软管展开成工作状态,喷射控制阀(或喷筒)保持水平,且离地面lm高。先将喷射控制阀打开,然后开启推车式灭火器的操作机构,测定喷射滞后时间和有效喷射时间。
7.1.1.3 在喷射的同时,测定喷射距离。在喷射方向的侧面放置黑色的带有长度计量标记的标志物来指示水平距离,当推车式灭火器喷出50%灭火剂时,读取喷射流的最远点至推车式灭火器喷嘴之间的水平距离。
    注:喷射距离目测困难的地方,也可使用辅助手段,如对于推车式水、泡沫或干粉灭火器可以使用收集盒,对于推车式二氧化碳和洁净气体灭火器可以采用凝聚盘。
7.1.1.4 待推车式灭火器完全喷射后,再称出质量,测出喷射剩余率。并测定灭火剂的充装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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